临床试验安全性报告工作指引——SUSAR报告递交伦理
1. 递交模式
建议以研究者递交为主、申办者递交为辅(申办者可不直接递交)的模式。
2. 递交流程
申办者递交研究者,研究者审核签字后,递交伦理委员会。报告实际递交流程中,应当取得对方的签收回执,包括申办者取得研究者的签收回执、研究者取得伦理委员会的签收回执,以确认按时递交并递交成功。建议申办者在递交信中标注是否为本中心SUSAR。
3. 开始和结束时间
上市前临床研究,开始时间为临床试验批准日期/国家药品审评机构默示许可开始日期;上市后承诺研究,开始时间为试验正式启动时间。
结束时间为国内最后一例受试者随访结束日期。临床试验结束或随访结束后至获得审评审批结论前发生的SAE,由研究者报告申办者,若属于非预期严重不良反应,也应快速报告。
4. 报告时限
应当遵循《药物临床试验期间安全性数据快速报告标准和程序》7天和15天的快速报告要求,即:
(一) 对于致死或危及生命的非预期严重不良反应,申办者应在首次获知后尽快报告,但不得超过7天,并在随后的8天内报告、完善随访信息。(申办者首次获知当天为第0天)
(二) 对于非致死或危及生命的非预期严重不良反应,申办者应在首次获知后尽快报告,但不得超过15天。
5. 死亡事件
SUSAR中的死亡事件报告,除符合SUSAR的一般要求外,研究者还应当向申办者和伦理委员会提供其他所需要资料,如尸检报告和最终医学报告。
6. 格式
SUSAR 报告的递交应采用标准化、结构化的信息,如 SAE/SUSAR 报告表、国际医学科学组织理事会(Council for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of Medical Sciences,以下统称: CIOMS)表。递交时应有结构化信息(如重要信息列表),以便于伦理统计;可以 PDF 附件形式发送报告全文,便于阅读。
7. 伦理委员会SUSAR接收邮箱
ecsusar@163.com